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汉能户用薄膜发电系统经销商协议》补充协议甲方:汉能 XXXX 有限公司 乙方:惠州 XX 有限公司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YYYY 年 MM 月 DD 日 签订之《汉能户用薄膜发电系统经销商协议》(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YYYY 年 MM 月 DD 日共同签署的《汉能户用薄膜发电系统经销商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需特别说明的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如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合同内容补充说明: 1. 甲乙双方完成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原合同约定的保证金 50万元和货款 800 万元足额汇至甲方账户上。在甲方足额收到该等款项 7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启动现有经销商处置工作,甲方全力协助乙方的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现有经销商名册等信息)。2. 如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原有经销商的处置工作,甲方承诺于收到原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和货款之日起 90 天内无息退还甲方收到的所有保证金及货款(扣除已经生效订单的货款)。 3. 乙方在惠州市范围内独家经销原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在乙方将现有经销商全部处置完毕后,甲方保证乙方作为惠州市约定经销产品的经销商资格的唯一性。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对手产品。4. 本协议签约首季(即三个月)乙方的最低销售任务额为 万元/月,第二季最低销售任务额 万元/月,第三季最低销售任务额 万元/月,第四季最低销售任务额 万元/月。首年最低销售任务额 万元。若乙方未能完成当月最低销售任务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解除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5. 本协议授权乙方在惠州市销售原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乙方销售的货品必须为原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若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解除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6. 乙方应在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拥有 600 平米以上的符合经销产品仓储需求的仓储能力和符合经销产品运输要求的配送能力。若乙方未能如期满足上述条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解除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7. 乙方须在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50 人的团队搭建,团队应涵盖仓储物流、技术设计、金融、市场推广功能,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完成团建工作。若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团队建设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解除原合同和本补充协议。8. 乙方须在签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