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代理销售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深圳市地区的代理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二、委托期限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1. 乙方在深圳市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2. 乙方首批订车为 两辆(单价为: 万元 ) 六辆(单价为: 万 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 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 辆车的销售任务,并保证 辆以上的库存。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 甲方 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深圳 展厅后乙方付清车辆全款前,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别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