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委托人(甲方):地址:电话:邮编: 联系人:受托人(乙方):地址:电话:邮编: 联系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 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2. 委托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3. 承办律师及助理①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
②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③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临时不能承办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4. 律师费双方商定按以下第( )方式支付给乙方律师费:① 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共计 元
② 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
最小计时单位为 0
1 小时,共计约 小时
③ 协商收费(应甲方要求): 5. 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开支由甲方负责,且未包括在本合同第 4 条的律师费中:① 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② 代替甲方支付的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正费、查档费,其他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 甲方的义务①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② 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及律师;③ 如变更联系方式应当马上通知乙方或者律师;④ 根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⑤ 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7. 完成受托事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