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东平专卖店购销合约书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信息甲方:(采购方)泰安市泰山区恒达泸州老窖东平专卖店乙方:(供应商) 二、付款方式与要求1
甲乙双方约定对账后( )天,甲方按以下第( )方式向乙方付款
(1)每周周六付款(每周付一次款)(2)每双周周六付款(两周一次付款)(3)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付款(4)其它 2
乙方在对账的( )天前,须将发票交给甲方
3.甲方有权根据交易行为中乙方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订购单下乙方的应收款项,而不管产生此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4.为便利解决售后服务事项,乙方撤柜后,还款应延期( )天付清
三、供货方式与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以甲方的商品订单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须( )天内将商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订单金额 5%)、四、商品信息1.采购商品品牌:序号类别商品名称单位2
商品质量(1)乙方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品有保质期的,乙方应在保质期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以接近失效或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的商品,临近保质期的产品,乙方包换、包退,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等级、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商品售后服务(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商品破损进行包退、包换、包修,由此造成消费者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 负责
(2)如乙方提供之商品属于假冒伪劣或其它严重不合格商品,售出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海关、税务等部门查处),甲方将没收其货款、商品以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