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江苏乙方:淮安市佳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中标承建了 白马湖环湖大道 工程,因该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该工程部分劳务项目交由乙方完成,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白马湖环湖大道挡墙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县 3、段落、工程内容:浔河桥挡墙及附属工程;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施工(包括准备工作、施工及质量责任缺陷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第二条、合同工期1、乙方应在 2012 年 1 月 20 日 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业主对工期另有要求,以业主要求为准。2、乙方实施期间阶段性计划应满足a、甲方下达的月度计划及阶段性目标考核;b、业主下达的阶段性计划考核。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提出的阶段性目标考核及考核办法。3、甲方有权根据监理、业主及其上级要求临时决定乙方的工作断面、顺序,乙方必须服从。乙方必须在指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有权在任何时候对乙方所承担工程任务进行分割或增加。4、乙方连续两个月没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工作计划,且累计完成量达不到计划量的90%,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必要的措施(比如增加机械、调整人员等)直至作出清场处理,并停止对乙方前阶段工程量的计量支付(达到甲方满意后,重新办理计量支付)。因工程进度原因致使甲方将乙方清退出场的,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认定由甲方完成,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认定的工程量并默认其数量是合理的。5、工期的提前或顺延⑴ 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遵照执行。赶工增加的成本费用,乙方应及时实行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甲方,协助甲方向业主进行索赔工作。甲方按业主批准乙方队伍损失的 80 %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作为甲方进行协调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加班工资及交通费等费用。业主不同意补偿时,甲方对乙方损失不作任何补偿。⑵ 因征地、拆迁、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方关系干扰、图纸资料延误及设计变更等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时,乙方应及时实行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甲方,协助甲方向业主进行索赔工作。甲方按业主认可乙方的 80%支付给乙方,剩余部分作为甲方进行协调和甲方工作人员的加班工资及交通费等费用。业主不同意补偿时,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