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洋浦经济进展局、财政局,西南中沙社会进展局,各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进展,根据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附件:1.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进展,根据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24〕196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当根据本办法收取服务费。会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应当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二章 收费原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三章 收费标准第六条 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第七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在充分考虑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的前提下,以实收资本、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作为计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