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质量管控要点 (一)系统的安装施工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2、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同一工程中相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5、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6、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4)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8、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9、消防控制、通讯和报警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时金属管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或吊顶内有防火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一半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12、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1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3~1.5m处。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1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15、火灾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