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学校安全“清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有关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毕节市学校安全工作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大安全”观,全方面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贯彻管控方法,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过程监管,形成“全员参加、全方面覆盖、全程监督”的管理格局,最大程度减少校园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二、目的任务学校安全通过全方面实施清单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学校按照清单的原则和规定开展安全工作,认真推行主体责任,增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学校日常工作提供安全保障。三、运行机制1.学校结合本身实际和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清单”中项目任务分解到各工作部门和干部职工身上,确保每个项目任务都有部门和人员负责。2.每月 25 日前,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工作任务清单”逐项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本月的“工作任务清单”,报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完毕的项目收集好印证图片资料,未完毕的项目作好记载并注明因素。3.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将各工作部门上报的“工作任务清单”进行汇总,对已经完毕的项目任务进行抽查,核算其真实性。对未完毕的项目进行梳理,能够立刻整治的,责令有关部门、人员立刻进行整治;不能立刻整治的,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校长报告。4.校长或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每月第一周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上月“工作任务清单”的自查状况,属于学校部门和人员能立刻整治而未完毕整治的,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有关部门和人员上一种月的绩效考核。对“风险隐患清单”涉及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