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一、 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志,防护栏杆和停电牌不准乱动。二、 发现电气开关外壳破损,电线破皮,接地线折断和有漏电现象,应随时报告领导或告知电工修理。三、 不准用湿手开关电气开关,开合闸刀开关应有专人负责,操作时要略偏身子,不能面对开关。四、 一切电开工具、电扇、电热器和移动电器,都必须用电插接电源,严禁把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挂在其它电气装置上接电源。五、 电动手工具必须安装接地线,使用无接头的三芯或四芯三相橡胶软线作电源时 ,电源线的长度不得超 10 米。六、 使用电动手工具必须带绝缘手套,并在使用迈进行检查,发现绝缘损坏,电插破裂,漏电或没有接地线等状况不准使用。七、 行灯电压不准超出 36 伏,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准超出 12 伏,严禁用 220 伏电灯作行灯。八、 救火时严禁将水和灭火药液喷溅在电气设备上,电器设备着火应先断电,并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九、 发现有人触电,应快速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的工具物件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触电急救。十、 开关和电机附近不准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