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购销合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河南昌申钢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状况阐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二、质量规定技术原则、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原则,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 A4 纸制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规定满足双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三、到货时间:25 天内全部到货 .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达成交货地点前全部运杂费的承当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全部运输事宜涉及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六、交货计量办法:板材采用检尺办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七、验收原则、办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原则,及有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品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品 7 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 48 小时内予以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有关执行原则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记必须清晰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获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查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当,样品检查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 100%检查,检测费用由供方承当。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告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原则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品质量异议为由规定供方延缓剩余货品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迟延货款支付。并且在后来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迟延供方货款。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订立地法院仲裁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二、合同使用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畴之内,参考此合同第七条。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确实认函、合同、告知、有关证明性文献、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