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保障性住房汉源新居住宅社区1、2 号楼附属工程施 工 合 同 书甲方: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宁强县建筑工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宁强县保障性住房汉源新居住宅社区 1、2 号楼附属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建设内容:砼地面、砼路面、砼化粪池、砼管道铺设、检查井等零星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三、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1、 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发明良好的施工条件
2、 按拟定的工程规模,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
3、 现场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
(二) 乙方责任:1、 严格恪守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毕建设任务
2、 服从甲方派驻代表指导和监督
四、质量规定:工程施工质量达成国家验收合格原则五、工期规定:该工程项目于 年 月 日开始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总历时天数为 天
六、安全规定: 乙方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防备,规范操作
做好现场工地安全警示标牌的设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当,甲方概不负责
七、价格及付款方法:1、 工程总价款:按竣工后的实际工程量(工程签证单)结算
2、 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种月内付清全部价款
3、 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或项目增减,经甲、乙双方签字承认,进入工程结算
八、双方未尽事项,可在施工过程中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代表:乙方:宁强县建筑工程公司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