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考核方法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状况,制订本考核方法,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一、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器材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负责人负有保管和维护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损坏、失效、报废等状况,视情节作以下解决:1、消防器材丢失的,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进行赔偿,同时对负责人处以 100—200元罚款。2、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消防器材锈蚀、破损、零部件丢失,罚款 50—100 元。3、消防器材失效,罚款 50—100 元。4、私自移动或挪用消防器材,罚款 50—100 元,延误使用的另行解决。5、故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除照价赔偿外,处以 200—1000 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解决。二、防火管理贯彻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实施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重点部门要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时演习;做不到以上各项,作以下解决:1、制度建立不完善,扣罚单位 500 元。2、消防重点部门未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扣罚单位 500 元。没定时进行演习,扣罚单位 500 元。3、重点岗位或部位缺少警示标记,扣罚单位 200 元。4、需持证上岗的消防重点单位,无证上岗,扣罚单位 200 元。三、消防重点单位安全管理消防重点单位应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自觉地推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单位内部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以下解决:1、禁烟区域吸烟的罚款 1000—元,仓储内吸烟的罚款 5000—5000 元。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的,罚款 50 元。3、无消防安全标志的,罚款 100—200 元。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责任单位罚款200—500 元。6、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的,责任单位罚款 100 元。7、常闭式防火门处在启动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责任单位罚款200 元。8、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和防火巡逻员私自脱岗的,罚款 500—1000 元。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对负责人罚款 50—100 元,责任单位罚款200—500 元。10、应急照明、疏散批示标志配备不全或损坏后没及时更换或维修的,责任部门罚款 100—200 元。11、重点岗位值班、巡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