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格式)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献规定,现郑重承诺以下:一、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重大违法统计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二、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状况。三、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属于这类严禁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五、我单位确保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涉及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当全部有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涉及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原则、质量原则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单位承诺符合其规定。七、投标文献中提供的能够予以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状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正当的。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点或者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造成未能中标的,我单位乐意承当对应不利后果。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乐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XXXXXXXXXXXXXXXXXXX 日 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