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兹购货方向供货方提供设计及采购下列产品,经双方和谐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清单 序号项目数量单价累计金额备注1紫檀茶几11690001690002紫檀古董架11550001550003红木玄关台110104红木梳妆台1140000140000累计¥584000二、应付总金额(RMB):贰佰捌拾陆万叁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周期:产品总金额为¥ 584000 元,本合同一经订立,甲方即应支付定金 ¥84000 元
剩余货款通过银行贷款转账
四、包装规定:按厂家出厂包装
五、到货日期:款项到位 7 个工作日内提货
六、运输方式 :供货方送货,送货费用由供货方支付
七、双方商定事项 1.供方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搁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品的 24 小时内必须将货品检查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造成产品受损的状况,应于收到货品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告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品
八、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 ,15 天内包换,终身保修
九、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推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的理由,在获得有关证明后来,允许延期推行、部分推行或者不推行合同,并根据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推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它商定事项:甲方将剩余货款贰佰壹拾肆万元通过银行转账 打 入 乙 方 指 定 收 款 账 户 , 收 款 人 收 款 行 账号
支付日期以银行实际放款日为准,最迟支付日期不能超出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