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转包人与承包人经和谐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事宜达成以下一致,以资共同恪守
1. 承包人自愿承包转包人全部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XXXX 美容美发中心美发部
承包期限从 11 月 1 日至 3 月 1 日
2. 房租付款方式:承包人前三个月房租为每月 元人民币
每月月初缴纳
既 11月 1 日,12 月 1 日,1 月 1 日,分别为缴纳房租日
从第四个月(2 月 1 日)开始每月房租为 元人民币
直至 3 月 1 日合同期满
每月月初为房租缴纳日
3. 承包确保金付款方式:承包人向转包人交付承包确保金 元人民币(两万元人民币),应不迟于在 1 月 30 日前全部交付完毕
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以承包确保金抵冲承包金及其它费用,承包期满,承包人若无任何违约行为或欠缴费用,转包人应将承包确保金 元人民币(两万元人民币)全额无息退还承包人
4. 承包人承包场合内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每月应缴纳的工商税则由转包人负担,合同终止时,承包人追加的装修以及其它不可拆除或拆除将造成本物业破损的设施免费归转包人全部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部的财产保护,消防,防盗由承包人负责
未经转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物业转包
5. 合同的解除:承包人涉及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之一者,转包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转包人转包给承包人的美发室
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当
(1)承包人运用本室进行违规违法活动或经营
(2)承包人不按本合同的商定时间支付租金及承包确保金
(3)未经转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本室或其中部分转借或转租使用
(4)承包人违犯合同有关条款且不及时纠正和补救方法
违约责任:(1) 凡由承包人违约造成转包人提前终止本合同,除双方应按实际承包期限结算承包金等各项费用外,承包人承诺向转包人支付人民币 元(两万元)违约金
(2) 由转包人违约造成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