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编码AK-GLZD-1 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质量管理部门为质量信息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处理。二、 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药品质量公告等。3.企业内部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报告等。4.顾客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三、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重要信息):国家级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药品质量公告等。该类信息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传递至药房各员工,并督促执行。 B类信息(较重要信息) :药房有关药品的质量问题的报告,顾客的质量投诉等。该类信息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督促处理,并负责将信息传递至各位员工。 C类信息(一般信息):药房内部服务质量、顾客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等。该类信息由员工之间协调处理,并报质量负责人汇总。四、质量负责人收集的国家、省、市药监部门发布的各期质量公告、大众媒体发布的药品质量信息,要对涉及的相关企业、相关品种或相关批号及时进行调查。并及时认真填写《质量信息传递表》,通知各相关员工,发现不合格药品,执行相关处理程序。五、质量负责人收集的验收、在库养护、售后质量查询及投诉等质量信息,应分析汇总并形成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 * * * * 文件名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 核 管 理 制 度编码AK-GLZD-2 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首营企业系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二、首营企业的审核1.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审核由采购员会同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以资料审核为主,必要时应会同质量负责人到实地考察。2.首营企业应收集供应商的合法证照(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销售员委托书(注明委托期限);GSP或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货方企业原印章;还需要核对销售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员对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一式两份,采购员一份,质量负责人一份,在审核完后与首营企业资料一并存档。4.首营企业审核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登记《合格供应商一览表》,未经首营企业审核的,采购员不得采购,质量验收员不得验收。5.首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