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赣州市区路灯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管养承包合同甲方: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乙方: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做好赣州市区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管养,经甲方公开征集承包人,现确定乙方为本合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路灯照明设施养护有关规定,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路灯设施养护范围及内容:1、地点:赣州市区权属市政工程管理处维护的路段路灯照明设施; 2、养护数量及内容:赣州市区权属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维护范围的共6490 基灯杆,总计 21175 盏路灯等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养,确保设施完好率 100%及亮灯率 98
第二条:管养费用:维护管养费用:单价: 120 万元/年 (大写) 总价: 360 万元 (大写)第三条:管养期限:三年
本合同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开始至 2024 年 9 月2 日止
第四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市区承包责任区路灯设施运行与维护工程管理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甲方根据《市区承包责任区路灯设施运行与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乙方承包期间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人员
4、维护人员须加强自身建设,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和技术水平
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即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路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且不得少于 12 名,以上人员应相对固定常住赣州市区(原则上保证半年以上),无证操作被查到,责令其停止作业
5、严格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法律规范,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