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炸物品储存库施工合同甲 方:*************(发包方)乙 方:*** (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安全法律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修建爆炸物品储存库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煤矿爆炸物品储存库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1)施工设计图注明的所有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修建围墙(含铁门)、炸药库(含内铁门及外防盗门)、雷管库(含内铁门及外防盗门)、消防池、值班室(含防盗门)、发放间(含防盗门)、防护土坎、值班室至储存库专用行人通道,安装防雷装置、防静电地板等。(2)增加工程租赁土地及公路、砌筑挡土墙、架设爆炸物品储存库至甲方变电所供电线路电杆、安装监测监控及报警系统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承包方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工程竣工后乙方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验收,甲方只负责使用。三、工程质量要求爆炸物品存储库、防雷装置、防静电地板、监测监控、报警系统等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施工设计说明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挡土墙砌筑、电线杆架设按甲方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四、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 70 天,从 2024 年 07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09月 29 日止。如未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按每延期一天扣减乙方合同总价 1%的工程款。五、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总额为¥39.0 元(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含全部工程款及所需土地、公路永久租赁费、爆炸物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品存储库评审费、验收通过等费用。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七日内,甲方先行预付给乙方工程费用¥5.0万元,用于乙方租赁土地等费用,其他¥34.0 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分两次付清:1.工程竣工并经相关部门评审、验收通过后十日内付¥30.0 万 元;2.余款¥4.0 万元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纠纷全额付清。七、其他约定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2.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派人随时予以抽查,若发现乙方有不按设计施工或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随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或停工,乙方若不服从安排,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损失。3. 乙方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到爆炸物品存储库建设及使用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过程中的所有关系,并承诺做到下列事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