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VIP免费

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_第1页
1/4
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_第2页
2/4
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_第3页
3/4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黄金波 雷 文上传时间:2024-2-6 案 情原 告:王小丽被 告: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以下简称襄铁分局)被 告:襄樊铁路分局宜昌车站(以下简称宜昌车站)1999 年 2 月 19 日 5 时许,王小丽携带其子王磊(5 岁),持宜昌至襄樊当日 418 次 17车 014 号硬座票(票号 04F065577,进站时车票未经剪口)到 17 号车厢上车,因 17 号车门未开,改从 16 号车门上车,其子在前面上车,王小丽随后上车,列车启动时,列车员关闭车门致使王小丽坠落车下,被启动的列车压伤双足。事发后,宜昌车站将王小丽送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治疗,王小丽双足被截肢。1999 年 4 月 30 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对王小丽损害程度作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结论:王小丽的伤残程度为叁级该鉴定费 200 元由王小丽支出。事故发生后,宜昌车站依照有关规定组成了事故调查委员会,经与王小丽父亲王帮清协商,于 1999 年 8 月 6 日签订了《旅客意外损害事故最终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该协议认定,列车员违反部颁《铁路旅客列车硬座车客运乘务员作业标准》停站作业标准中的规定,列车启动后,关闭车门,致使王小丽坠落车下,压断双足,造成旅客损害事故,属铁路责任。根据铁路有关法律法规和王小丽家庭实际困难以及受伤程序,达成如下协议:1、支付保险金 2 万元;2、支付赔偿金 4 万元;3、王小丽住院的治疗费、护理费和抢救中的费用等计 43745.70 元,由铁路承担;4、支付假肢费用 3.5 万元;5、以上费用总计 138745.70 元,此协议为最终处理结案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协议签订后,王帮清于 1999 年 8 月 7 日从宜昌车站领取了王小丽损害事故赔付费用共计 9.5 万元,后给了王小丽。1999 年 8 月 9 日,由宜昌车站购买车票,送王小丽及家属前往广州安装假肢,王小丽在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经营部购买并安装假肢,共支出 38010 元。后王小丽多次向宜昌车站索赔未果,遂酿成纠纷。原告王小丽诉称:1999 年 2 月 19 日,原告在被告宜昌车站购票乘坐 418 次列车,在上车时被列车员推下车,致使原告双脚被火车车轮轧断。后经治疗,原告双脚截肢,购买并安装假肢,花去 38010 元。原告因双脚残废,损失巨大,向被告请求赔偿,但被告以《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为由,不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王小丽诉郑州铁路局襄樊铁路分局等铁路旅客运输人身损害赔偿案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