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 肃 省 公 路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建 设 管理 暂 行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公 路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建 设管 理 和 站 场 国 有 资 产 监 管 工 作 , 严 格 基 本 建 设 程序 , 扩 大 融 资 渠 道 , 根 据 《 国 务 院 关 于 投 资 体 制改 革 的 决 定 》 、 《 交 通 部 关 于 对 车 购 税 ( 费 ) 资金 投 资 形 成 的 国 有 资 产 委 托 地 方 管 理 的 通 知 》 和《 甘 肃 省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等 有 关 规定 ,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全 省 范 围 内 政 府 投 资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的 公 路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项 目 。 具体 包 括 道 路 客 货 运 输 枢 纽 建 设 项 目 、 农 村 乡 镇 客运 站 建 设 项 目 、 道 路 运 输 信 息 化 等 配 套 辅 助 建 设项 目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三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 是指 全 部 或 部 分 使 用 中 央 预 算 内 资 金 、 国 债 专 项 资金 、 省 级 预 算 内 基 本 建 设 和 更 新 改 造 资 金 投 资 建设 的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项 目 。第 四 条 全 省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建 设 应 坚 持 抓 大放 小 、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管 理 的 原 则 , 由 交 通 主 管部 门 审 批 、 运 政 机 构 管 理 、 项 目 法 人 建 设 。 建 设过 程 应 符 合 基 本 建 设 程 序 要 求 ; 功 能 设 置 应 符 合交 通 部 部 颁 站 级 标 准 。第 五 条 全 省 客 货 运 输 站 场 建 设 投 资 管 理 应建 立 面 对 全 社 会 开 放 、 具 有 较 强 资 金 吸 引 力 的 站场 建 设 投 融 资 体 制 。 政 府 投 资 应 明 确 国 有 资 产 出资 人 的 权 利 、 义 务 和 责 任 , 体 现 有 偿 使 用 、 定 额投 资 的 原 则 , 加 强 政 府 投 资 监 管 , 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