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协议编号: 中国电信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 ) 第一章 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 合作双方基本情况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乙方:云南德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曼蓉 注册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 245 号 注册资金:1000000 通讯地址及邮编:650000 联系人:王磊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提卡商名称:德春电信 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德春电信 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富滇银行昆明长春支行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9120 3101 0003 0216 54 户名:云南德春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 方 是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在设 立 的 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电信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 合 法 办 理 开 展 本 协 议 规 定 的 经 营 所 需 的 法 律 手 续 , 并 承 诺 若 其 行 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 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二章 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 充 分 利 用 双 方 的 资 源 和 优 势 共 同 进 展 通 信 业 务 , 甲 乙 双方 (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电信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进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昆明市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合作营业厅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进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法律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 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 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