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作 协 议甲方: 临湘市广播电台 乙方: 创意电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通力协作打造“FM93
5”频道使之成为临湘独具风格,人人喜爱的大众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如下: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确保双方合作播出的广播频率为国家合法频率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所有节目内容是否符合播出标准,除乙方提供的节目(含广告)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内容外,甲方不得拒绝播出乙方提供的节目内容
3、乙方通过甲方的后台系统发布的直播、转播、点播或自办等节目,甲方有义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安全正常播出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甲方即临湘人民广播电台国家法定频率除《临湘新闻》栏目以外时段的节目发布及广告发布
2、乙方可以对频道栏目进行包装、宣传及户外标牌、印刷品广告宣传等
3、乙方要保证所有节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出现舆论导向等问题
4、乙方必须承担由乙方引发的各种纠纷、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合作期限: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考虑到乙方要做好、做活 FM93
5 频道可能需要一定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力投入、宣传广告投入等),因此承包年限要适当放宽,协议续签以乙方优先
四、承包金:1、2024 年承包金 20000 元
分二次交清,签订协议时交 10000 元,2024 年 11月 30 日前交清余款 10000 元
五、违约:1、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2、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开的不可抗力事故,指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