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子支付平台系统使用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859 号中信大厦 6 楼 负责人: 罗来峰 (以下简称“甲方”)是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是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集约运营支付类和第三方账户类业务, 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Z2024111000017)下设分支机构,拥有电子商务、企业虚拟货币等业务的专业运营能力,面对全国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多媒介支付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平等、自愿、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与方式 (一)根据甲方业务开展之需要,双方同意甲方可在本协议限定的条件下,使用乙方电子支付平台系统(以下简称“支付平台”)作为收取甲方最终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客户”)服务费用的支付手段,同时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附随的交易资金代收代付服务。(二)通过使用“支付平台”,甲方客户可在甲方指定的客户端界面内以乙方提供的 【 】{选择内容:1、“手机客户端(银行卡或翼支付帐户)”;2、“网上支付(翼支付帐户)”;3、“转调网银”网上支付(银行卡或翼支付帐户);4、“直调网银”网上支付(银行卡或翼支付帐户);5、手机支付(银行卡或翼支付帐户);6、语音支付(银行卡或翼支付帐户)} 方式支付指定服务费用。(注:“转调网银”指通过乙方接口跳转调用银行接口,“直调网银”指直接调用银行接口。) 1 / 17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支付平台”开通的合作银行、支付方式及卡种等信息,详见乙方指定网站。(四)双方将尽快实现“支付平台”与甲方自有 系统的对接,并在甲方客户端上相应开通“支付平台”入口,以受理甲方客户的支付请求。(五)双方采纳 {选择内容:1、联机;2、脱机}交易方式进行操作,并对外提供 7*24 小时支付服务。双方确定每日 0:00 为日切换时间,0:00以后的交易为次日交易。(六)“支付平台”应在每个工作日上午 8:00 前自动向甲方提供前一交易日交易清单,用于与甲方 系统的自动对账工作。(七)使用支付平台的商户代码和商户简称:商户代码: 商户简称: 商户代码: 商户简称: 甲方如增设商户应主动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审核批准后,可选择适用以下两种所列方式增设商户:1.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