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编号:施工合同编号:项目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书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东湖二号电(扶)梯设备买卖合同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注:本合同设备总价包括电(扶)梯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资料、运输、装卸、保管及应交纳的 17%增值税等费用。2、付款方式2.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15%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31.695 万元,(大写)叁拾壹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若合同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货款,甲方支付货款定金的同时乙方出具收据。2.2、甲方应在发货前 60 天付至本合同总价的 90%,以承兑汇票形式直接付给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日立电梯公司),苏州富士精工的裙楼货梯支付给本合同乙方账户。若分批次发货,甲方则付至该批次货款总价的 90%。首次支付的所有定金在本次支付中作货款抵扣。在甲方支付总货款的 90%时,乙方向甲方分别出具日立电梯公司及乙方提供的对应货款的有效发票。2.3、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含电(扶)梯设备运行、操作所需要的全部部件、专用工具、全部技术资料、验收合格证和质检站验收合格意见表等)并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将本次合同设备总价剩余的 10%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书面)指定的帐户,乙方向甲方出具日立电梯公司和乙方公司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同时乙方提供按设备总价 5%的银行保函作为设备质保金,银行保函有效时间应到质保期完截止。若电(扶)梯设备分批次验收,甲方则分批次付清余款。3、技术条款的确认3.1、甲方应对本合同附件中的土建布臵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条款进行书面确认。3.2、乙方负责电(扶)梯井道施工的技术跟踪,并及时和甲方沟通,安装时若出现与图纸不符的地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沟通,甲乙双方认为确需整改而甲方未整改的,乙方不承担费用。4、交货4.1、交货期注:乙方负责跟踪甲方工程进度,提供建议发货日期。4.1.1、交货时间顺延乙方在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