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 梯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为 加 强 对 电 梯 安 全 事 故 的 防 范 , 及 时 做 好 安 全 事 故发 生 后 的 救 援 处 置 工 作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损 失 , 维 护 正 常 的 社 会 秩 序 和 工 作 秩 序 ,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和 《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条例 》 的 要 求 , 结 合 本 公 司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公 司 电 梯 安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一 、 本 预 案 的 适 用 范 围本 预 案 所 称 安 全 事 故 , 是 指 在 本 公 司 电 梯 安 装 现 场或 维 修 保 养 的 电 梯 突 然 发 生 的 , 造 成 或 可 能 造 成 人 身安 全 和 财 物 损 失 的 事 故 , 事 故 类 别 包 括 :1
电 梯 困 人 故 障 ;2
由 于 剪 切 、 坠 落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3
由 于 触 电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4
其 它 安 全 事 故
安 全 事 故 的 具 体 标 准 , 按 国 家 或 行 业 、 地 方 的 有 关 规定 执 行
二 、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1
成 立 电 梯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 以 下 简 称 救 援 指挥 部 )
指 挥 长 由 总 经 理 担 任 ; 副 指 挥 长 由 分 管 工 程 的副 总 经 理 担 任 ; 各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指 挥 部 成 员 , 参加 现 场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设 立 现 场 救 援 组 , 由 各 安 装 、 维 修 班 组 人 员 兼 职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