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网 谐 波 监 测 管 理 制 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网在设计、运行及用电管理等方面的谐波监测管理工作,适用于长乐供电公司所辖电网。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DL/T1053-2024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 国家电网生[2024]682 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定》电生产[2024]179 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质量管理办法(试行)》GB/T1454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 12326-2000 《电能质量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水电电生字第83号 《全国供用电规则》SD131-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SDJ161-85 《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试行)》3 职责 3.1 生技部作为谐波监测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谐波监测工作的计划、协调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对因谐波问题导致的重大设备、电网事故或异常的分析,制定反事故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对用户设备参数的谐波审查、评估,组织发布公司谐波监测报告并提出治理要求;负责组织容量在1000kVA 及以上谐波污染源治理方案审查及治理工程验收。3.2 检修部作为谐波监测管理工作的测试部门,负责年度具体谐波监测工作,参加因谐波问题导致的事故与异常的分析测量。3.3 设计所作为谐波监测管理工作的协作部门,负责谐波污染源用户接入用电方案的审查,必要时要求用户补充消谐装置设计。3.4 营销部作为谐波监测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门,负责提供所辖非线性用户相关参数和运行特点;根据谐波监测结果确定用户供电方案,并在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协议》中明确谐波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责任;负责监督、指导谐波源客户谐波治理装置的运行。3.5 调度所作为谐波监测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门,负责提供电网运行参数,参加电网重大谐波事故或异常的分析及调查工作。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电网谐波的技术管理4.1.1 电网电压母线的电压正弦波形畸变率、电压波动值和闪变值、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电能质量 允许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和《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1995 )的限值规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1.2 对电网谐波进行监测,建立电网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平台及数据库,建立健全用户电能质量污染源技术档案,对电网谐波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对谐波污染源用户接入系统及已运行的负荷进行评估分析,确定上述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