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基层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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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真心才能得到真心,却也可能伤得彻底
保持距离也就能保护自己,却也注定永远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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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 基层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基层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 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 实际, 制定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基层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 度
一,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流通许可证 (一) 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查批准
对申办许可证的经营者,基层工商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查批准
政所应当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依据《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进行仔细审查,按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工商登记注册
必须坚持先证后照, 依法登记原则
对未依法取得 《食 ( 二) 工商登记注册
品流通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未依法取得许可 证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改变许可项目,许可证到期的食 品经营者,要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办理,逾期不办的,要依法注 销许可证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经营者,不予办理市场准入登记 入登记: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经营者,不予办理市场准入登记: 1
未依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