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委 托 合 同 书 事 项 名 称 : 委托机构(甲方): 评估机构(乙方)南通江山决策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南 通 市 维 稳 办 监制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机构(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评估机构(乙方): 南通江山决策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祖明 联系电话:13901483353 经双方协商,甲方 委托乙方 对 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机 制 的 指 导 意 见 》 ( 试 行 ) 》 ( 中 办 发【2024】2 号)等法律、文件规定,双方签定合同如下:一、评估费用及其支付方法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总额为 元整
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咨询费)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稳评主管部门认可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余款,乙方应当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
二、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乙方评估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甲方应及时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需资料,自本合同签订、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且甲方按乙方所列清单向乙方提供了必要的资料、数据和相关文件后 日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卷,若甲方资料提供不及时或预付款不能及时到位,则提交报告时间顺延;工作地点在乙方办公场所和甲方现场相结合,工作方式主要是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对评估项目分析研判风险源点以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协助做好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批复工作
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所委托的事项及其评估结果具有独立的决策、处置权和最终决定权; 2
有权对乙方制定的评估实施方案和稳评案卷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3
有权督促乙方按计划要求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