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与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税收征纳主体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税收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享有税务行政管理权
其主要权利有: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等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包括:宣传税法,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保密义务;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升具完税凭证的义务;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的义务;回避义务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须承担纳税义务,但也仍然享 有相应的法定权利
其主要权利有 知情权,要求保密权,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权、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包括: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
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使用、保管有关凭证的义务,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履行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义务,然后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等
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的税收主要由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在省以下,税务系统按税种征管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