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投资者): 住所: 个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限机构投资者): 联系电话(固定):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资金账户: 上海A 股证券账户: 乙方:中国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省xx市xxx楼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乙方相关业务规则等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以下简称“约定购回式交易”)的相关事宜,达成《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3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释义与定义 第一条 除非本协议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一)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指甲方以约定价格向乙方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根据另一约定价格从乙方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甲方的交易行为
(二) 初始交易:指甲方以约定价格向乙方卖出标的证券的交易
(三) 购回交易: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甲方根据约定价格从乙方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包括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
(四) 标的证券:指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证券,包括上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但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除外
(五) 初始交易日:指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行初始交易的日期
(六) 购回交易日:指甲乙双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