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 造长期价值。(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进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第二章 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第三条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讨论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讨论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 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第五条 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 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 3 年,根据公司进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 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增值率 期末净资产 期初净资产 100 % 期初净资产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 100 万,期末净资产为 280 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值率为:净资产增值率 280 万 100 万 100 % 180 %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第八条 奖励基金根据超额累进提取: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 5%,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 5%或 5%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 5%以上的增值部分,按 50% 提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净资产增值率在 5%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 5 万元的,当年提取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