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浅析(一)相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24]15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2 号、3号相关法律条款:一、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责备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三、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猎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六、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同股票期权):(一)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七、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 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 10 年。八、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九、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 2 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 10 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