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知识著作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专有性
同所有权一样,著作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著作权为著作权人独占
(2)地域性
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只限于一国或者一个地区
在该地域以外是否有效,须由国家(地区)之间的著作权相互保护关系来决定
(3)时间性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和发表权在法定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有关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
(4)复合性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的范围不仅指地域的适用,还包括对主体和客体的适用
我国著作权法采取了国际通行的“国籍原则”、“互惠原则”和“地域原则”
凡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期就享有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国与国之间所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来确定给与著作权保护的一条原则
1992年我国参加了《尼泊尔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1993年我国参加了《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
在此之前,我国还分别与美国和菲律宾签订《中美贸易协定》和《中菲文化协定》
根据著作权主体所创作的作品的首先出版地来给予著作权保护的一条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则视为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原则集中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总则的第一条:保护作品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另一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