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药品委托配送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特别商品。为了确保药品物流配送业务合同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许可范围内进行 xx 地区及周边地区(根据乙方为“圆心”的半径为 xxx 公里距离划分)的产品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乙方负责产品的验收入库、养护保管、分拣配送,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范围:甲方公司所经营品种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具备的条件: 2.1 甲方应具备的条件: 2.1.1 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生产)资质,持有“两证一照”,即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SP(GMP)认证证书,经营企业法人执照。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应当将前述“两证一照”复印件和质量保证协议书提交给乙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1.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所经营(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营进口药品要按规定提供相关法律文档。 2.1.3 有履行合同资信能力,无经营(生产)假劣药品记录。 2.1.4 有保证整体效益良好的客户群。 2.2 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2.2.1 具有辖地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第三方物流许可文件。 2.2.2 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2.3 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法律规范相适应的硬件条件,包括设施、场地、功能、环境等。 2.2.4 具备与药品物流配送标准规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符合现代化物流的标准。 2.2.5 具有保证药品物流配送环节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保证质量管理机构独立行使职权。 2.2.6 具有与药品物流配送相适应,并能达到行业法律规范标准的从业人员队伍。 2.2.7 具有多年积累医药行业药品配送及经营的经验和药品物流配送流程。 第三条 管理机构: 3.1 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及本合同的顺利执行,在本合同签订之当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成立“物流配送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 3.2 协调组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法人授权的协调人员,成员由双方以书面方式指派,协调成员。协调人员代表各自双方协调处理配送过程中所有事项,协调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