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融资中介服务协议甲方: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举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贷等)机会,乙方原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融资服务事项 1.1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举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1.2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举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贷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自乙方所推举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2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举的投资商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得到账金额的 1%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 0.5%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3 甲方指定上述佣金全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甲方须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3.1.2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3.1.3 双方为了方便声明本协议提供的商务邮箱作为发送文件的渠道,和传真一样有法律效力。乙方需要把提供的投资商名称信息发给甲方邮箱中备案。3.1.3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举。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举的投资商进行接触。假如甲方没有向乙方出具有效签章的确认函而跟乙方推举的投资商进行接触,所产生的成果同样视为乙方融资服务成果。乙方推举的投资商假如不是直接投资而是间接投资,其提供的投资企业、个人或金融业视为和投资商是联合体投资。3.1.4 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3.1.5 根据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3.1.6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