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的索赔原那么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⑴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工程本钱的额外支出,或直 接工期损失;⑵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 责任或风险责任;⑶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请问不可抗力的索赔原那么到底如何,到现在为止,我做到的题 目有些感觉不可抗力三不能索赔的,有些又是可以索赔的,这个到底 怎么区分
【答】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 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限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 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 行责任或不能如期履行责任,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 以免除履行责任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责任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
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2
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
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暴雨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并不只有一种理解,关键在于区分暴雨 事件的性质,而不在于天气现象本身: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施工工程所在地正常的季节性暴雨,那么施工单 位无权就此提起施工索赔
由于,正常季节性暴雨对工程施工工期和 费用的影响已经包含在工程定额造价之内,也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属施工排水性质
第二种情况:由台风引起的暴雨,此类情况应为不可抗力性质,由于 台风雨属于台风引起的自然灾害性性质
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和施工 合同约定,此类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非施工单位自有损失
其中,对 雨水的抽排属于灾后恢复费用性质
第三种情况: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等级以上暴雨也视为不可 抗力,等同第二种情况,也可以索赔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根据责任不同, 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分别承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GB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