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场地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物业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 赁 场 地 : 乙 方 承 租 甲 方 负 责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的 小 区 , 位 置 为 居 民 取 水 便利、设备配套水、电便利处,用于经营自动售水服务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管理费实行一年支付制,每台售水设备占地使用标准为 元/每年
(包含乙方全年经营宣传、促销活动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乙方正常经营消耗的分户水、电按实际水表、电表使用量计收
收费标准:水 元,电 元,次月付清当月发生额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1、 依法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 对租赁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保证乙方设备安全使用
4、 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小区不再出租任何场地用于类似售水的经营项目
6、 乙方售水设备排出的浓水免费让于甲方绿化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1、 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 应根据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及宣传活动
3、 应按期支付租金及水、电费用
4、 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物业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 租赁合同期限内乙方有独家经营权
6、 保证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因水质出现问题造成的后果,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且有类似售水经营项目拟进驻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小区,乙方仍享有优先独家的经营租赁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租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