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我局党总支一直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现根据庐组字【20XX】30号《关于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7月以来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20XX年7月以来,我局党总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
党总支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
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贯彻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认同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我局按照“三定”方案应有5个内置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基层工作股,正股职数5名
我局现有股级干部8人,其中正职4人,副职4人
20XX年以来,我局任用正股级干部1人:同志为社区矫正股股长;任用副股级干部3人:任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法制宣教股副股长、同志为社区矫正股副股长
其中和虽然在我局工作并未满2年,但是两人在法律行业均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所以并没有违反《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暂行第1页共2页办法》相关规定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