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 白家庄商务中心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北京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施工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 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灾应急方案)报甲方审核备案,以保证施工期间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外包或自承二次精装修工程的,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装修使用材料的检测证明、防火安全措施以及防火负责人名单交甲方备案。 3.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部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方案,如需改动,需向工程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工程部要求自行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料场和库房的治安、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上述区域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事故造成工乙方进驻本商务中心施工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负责人,并将防火程延期及对甲方或第三者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负全部责任。 5. 乙方进入现场前,应由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6. 施工人员需自觉维护商务中心形象,不得与其他用户发生争执。乙方在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及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各装修单位的装修垃圾必须定时、定地点、定量清运,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清运,其他时间不得将垃圾移出室外或公共区域。 7. 乙方人员出入商务中心,应按指定路线行走,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甲方保安人员检查,不得串楼层或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无证人员不得进入商务中心。 8. 施工现场动火,应由乙方施工人员提前到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乙方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9. 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或商务中心 2 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10.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11. 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工程部、保安部同意并登记备案,同时在施工现场做好防护工作。 1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设施,乙方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能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13. 施工现场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