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塔式起重机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3、塔式起重机产权单位,应在产权注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备案。 4、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作。 5、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即建筑机械性能要求,编制装拆方案,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 6、安装或拆卸作业,应划分警戒区域,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使用单位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7、塔式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8、塔式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合格,由施工承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不得以检测结论代替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对使用中的塔式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应对安全限位保险装置和钢丝 绳 、吊 索 等易 损 部件 每 天 进行检查,确 保灵 敏 可靠 。 10、多 台 塔吊 作业时 必须满 足 安全距 离 要求,并采 取 有效 的防 碰 撞 措 施。 1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 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 日起30 日内到 施工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 使用登记牌 至 于 该 设备的显 著 位置。 12、禁 止 擅 自 在塔式起重机上 安装非 原 制造厂 制造的标准节 和附 着 装置。 13、安装拆卸工、起重信 号 工、起重司 机、司 索 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 证上 岗 。 14、塔式起重机安全资料 管理应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管理标准组卷 。 二 、塔式起重机基础 1、塔式起重机基础 应能承受 工作状 态 和非 工作状 态 下 的最 大 荷 载 ,并能满 足 塔基抗 倾 覆 稳定性要求。 2、使用单位应根 据 塔基制造商 提 供 的荷 载 参 数 设计 施工混 凝 土 基础 。 3、若 采 用塔机制造商 推 荐 的混 凝 土 基础 ,固 定支 腿 、预 埋 节 和地脚 螺 栓 应按照原 制造商 规定的方法 使用。 4、基础 属 于 隐 蔽 工程应按隐 蔽 工程管理规定验收签 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