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类审批管理程序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流程,提高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控制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流程控制。 2、引用的标准及文件 2.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2.2 公司内部发布的《管理手册 D 版》。 2.3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3、定义 3.1 施工组织设计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3.2 施工组织总设计 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3.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 3.4 施工方案 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4、职责 4.1 本程序由工程技术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4.2 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编制和实施,负责一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送审及各专业承包工程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初审。 4.3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5、编制程序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5.1 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5.2 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 5.3 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5.4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5 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6、编制依据 6.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6.2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6.3 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6.4 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 6.5 工程设计文件; 6.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6.7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6.8 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7、编制前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