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职锻炼和任教指导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工作,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合理流动、互通共享,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和教师交流任教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XX〕1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中长期教育和发展规划(20XX-20XX)》、《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意见》、《20XX年全县教育工作要点》和《关于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宗旨,以培养锻炼骨干教师和学校管理干部为目的,按照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有效开发和利用全县师资资源,大力提高教师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
二、主要对象挂职锻炼对象主要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中层以上的管理干部;交流任教对象主要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的骨干教师
三、交流办法(一)建立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交流任职制度XX县区各学校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农村各学区(校)选派相应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教育局机关及XX县区学校挂职锻炼
(二)建立教师交流任教制度XX县区各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到农村学区(校)支教并帮助开展教研工作;农村各学区(校)选派相应的教师到XX县区学校交流学习
四、相关规定1
挂职锻炼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第1页共3页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挂职锻炼和交流任教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意见》(平发〔20XX〕17号)中“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