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标准化学校考评细则 项 目 序 号 考评要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考评 方式 一 办学条件 500 分 1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不得铺设过境架空高压线。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校门口 50 米内不得有流动摊贩,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20 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4 分); 学校内无宗教活动场所,无过境架空高压线(4 分);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4 分);校门口 50 米内无流动摊贩,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无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4 分);教学区的环境噪声符合《民用隔声设计规范》。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设立交通安全标志(4 分)。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实 地 察 看 2 办学规模和班额:农村完全小学每年级不低于 1 个班;城镇完全小学每年级不低于 2 个班;初中每年级不低于 4 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不低于 2 个班。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 45 人、50 人以内。 40 办学规模符合规定(20 分),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班额符合规定(20 分),每超过 1 人扣 1 分。 查阅 资料 实地 察看 3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做到布局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学校应有砖混围墙或铁质栅栏,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 2.5 米,配备铁质校门和标准校牌。 20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做到布局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10 分);学校应有砖混围墙或铁质栅栏,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 2.5 米(5 分);配备铁质校门和标准校牌(5 分)。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实 地 察 看 4 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