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4 页 2024 年 保 险 公 司 个 人 代 理 人 保 险 代 理 合 同 合 同 编 号 : _____ 甲 方 : _____ 乙 方 : _____ 甲 乙 双 方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 《 保 险 代 理 人 管 理 规定 (试 行 )》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的 原 则 , 经 协 商 一 致 ,签 订 本 保 险 代 理 合 同 。 第 一 条 总 则 (一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在 甲 方 授 权 范 围 内 , 以 甲 方 的 名 义 代 甲 方 办 理个 人 人 身 保 险 业 务 , 乙 方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 按 照 约 定 范 围 从 事 代 理活 动 所 产 生 的 保 险 责 任 由 甲 方 承 担 。 甲 方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乙 方 代 理手 续 费 (佣 金 , 下 同 )。 本 合 同 及 相 关 文 件 内 容 均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构 成 甲方 与 乙 方 之 间 有 雇 主 与 雇 员 关 系 。 (二 )本 合 同 一 经 订 立 即 生 效 。 乙 方 有 ____个 月 的 被 考 察 期 , 被 考察 期 间 , 甲 乙 双 方 均 可 随 时提出解除本 合 同 , 对方 应予同 意 第 二 条 授 权 (一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乙 方 可 在 ____市行 政区划范 围 内 以 甲 方 名义 招揽甲 方 开办 的 适合 个 人 投保 的 人 身 保 险 业 务 (具体险 种见附件 )、收取保 险 费 及 提供售后服务 。 (二 )甲 方 根 据 业 务 发展的 需要 可 以 对乙 方 代 理 的 业 务 区域 、 险 种及 其 他 授 权 内 容 进 行 调 整 。 第 三 条 保 险 费 的 收取和 交 付 第 2 页 共 4 页 (一 )乙 方 须 在 代 理 甲 方 收 取 保 险 费 之 后 在 保 险 费 收 据 上 签 字 , 且只 能 在 收 到 保 费 之 后 才 能 开 具 收 据 。 (二 )乙 方 不 得 为 客 户 垫 缴 保 险 费 , 乙 方 缴 至 甲 方 的 保 险 费 一 律 视为 是 由 投 保 人 缴 纳 的 。 (三 )任 何 情 况 下 , 乙 方 均 不 得 使 用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