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郭梦和(第一军医大学附属珠江医院耳鼻咽喉科广州 510282 )听力障碍是新生儿出生常见的功能缺陷之一。国外资料报道,正常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约在1-3 ‰,双侧重度及极重度听力障碍的发生率为1-2 ‰,而儿科重症监护病房(NICU)新生儿中双侧听力障碍的发生率约为2-4 ‰。在我国,听力言语残疾居五类残疾之首,我国现有听力言语残疾人2057 万, 0-7 岁的聋哑儿童约74 万,且以每年约2-4 万新发生的聋儿递增,有报道正常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为2‰,其中双侧听力障碍发生率为1.6 ‰。由于2-3 岁是语言发育最重要和关键的时期,而严重听力障碍儿童由于缺乏语言刺激和环境,不能建立正常的语言学习,将严重影响患儿的言语、认知和情感的发育,如此高的发生率和巨大的发病群体不但影响个人和家庭,还将给社会带来巨大压力。为了早期发现有听力障碍的患儿并及时干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一、发展概况 1970 年美国成立了婴幼儿听力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f Infant Hearing, JCIH),专门讨论新生儿听力检查方面的问题,并发表声明呼吁尽早确认有听力障碍的新生儿。JCIH 于 1972年列举了5 条新生儿听力障碍的高危因素,提出了高危因素登记(High Risk Register, HRR)听力筛查的观点,后经过多次补充,至1990 年新生儿听力障碍高危因素共达10 条,还建议新生儿听力筛查应在其出院前进行,最迟不晚于3 个月, 初步奠定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基础。1993 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 NIH)发表题为《婴幼儿听力障碍的早期诊断》的声明,提出所有适龄儿都要接受听力筛查,同时强调全面的干预和处理的必要性,成为新生儿听力筛查由高危因素登记向全面普查转变的里程碑-。此后,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在美国纽约州、罗得岛等多个州迅速开展,大量研究证实了通过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患儿和聋儿的正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自2000 年春季起,美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州制定法律支持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JCIH 在 2000 年形势报告《早期听力检测干预的原则和指导方针》中确定了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UNHS)的内涵,同时该报告还具体提出了对听力障碍患儿的早期确诊和干预措施,基本确立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和标准。欧洲国家在90 年代后期开始联手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多中心研究,并日趋成熟。 1998 年意大利米兰欧洲耳鼻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