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及内容:
4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 某一产品、 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包环境保护、 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2
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
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计算,按天累计
4 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 小时以上 ;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质量3
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