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摘要】 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的三个不同的群体,伴随着整个建设的全过程,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相互作用, 共同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
文章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如何搞好协同关系进行了阐述分析
【关键词】 施工阶段;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 要管理的内容十分复杂, 涉及的工作面很多
要想成功地完成项目, 必定是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按照一种项目伙伴关系,以协作的团队精神和“双赢”原则来共同努力完成项目
我们根据多年来同项目管理单位合作的经验,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为实现 “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工期、环保达标、节省投资”的项目管理目标,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主与监理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我国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
建设监理的委托与被委托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
需要以书面形式来明确双方在项目中的工作内容、责任、形式、权利、义务、酬金和争议的处理方式等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委托与被委托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它将约束双方当事人对于承诺的合同内容必须全面地执行,否则视为违约行为,被视为违约行为时,当事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为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明确在工程项目中各自的责、权、利,使其商定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很少有不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协议内容的
监理与施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 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监督施工单位和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 即代表业主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极限范围内进行工作,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也不应超出工程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