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政部关于实行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70 号)、《国务院关于编制 2024 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24〕65 号)、《财政部关于 2024 年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2024〕13 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地方财政库款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工作2024 年全国库款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实行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一季度全国经济虽然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必须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压减库款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4 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大规模发行,一定程度上拉高了库款规模,使库款管理的复杂性加大。国务院对库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2024 年以来几次要求财政部门仔细分析研判,实行督办和制度性措施强化地方库款管理,不能一方面地方喊缺钱,另一方面又支不出去。总体看,各地区能够根据国务院要求积极实行落实措施,大部分地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有部分地区,仍存在预算下达不够及时、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支拨不够及时等问题,导致库款规模偏大、库款保障水平偏高,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形成支出,难以发挥政策效益。为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针对本地区管理薄弱环节,逐项讨论提出工作措施,合理压降库款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于稳增长、促进展大局。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的有关要求(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编制管理是库款管理的源头。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在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预算资金下达时限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将下达时间前移,为基层财政和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腾出时间。已经收到转移支付资金的地方和部门,要尽快分解落实。继续推动财政中期规划管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避开“钱等项目”,造成资金沉淀。(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管理是库款管理的基础。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等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预算执行管理。要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