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路基施工劳务协作合同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 荣乌高速公路路基 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概况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2、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综合评分不低于 95 分,并达到本工程业主的要求。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本合同附件、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招标文件;5、标准法律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法律规范如下:⑴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法律规范》。 ⑵ 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及施工图; 6、现场代表⑴ 乙 方 驻 施 工 场 地 代 表 ( 法 人 代 表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 : 全 面 负 责 人 : ;现场技术负责人: 。 ⑵ 鉴于本段路基土石方工程量较大,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必须常驻施工场地,每月在场天数不得少于 25 天。离开施工场地必须向甲方主要管理人员请假。乙方代表假如常期不在施工场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 300 元/天罚款,因此造成管理混乱或影响到施工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负。第二条、劳务协作方式1、在本工程中,乙方为甲方施工提供劳务,并采纳劳务综合单价承包的劳务协作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施工的劳务综合单价见《路基劳务单价表》;工程量计量以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数量为准,在乙方没能完成全段工程量的情况下,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场测量高程按断面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量原则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招标范本》中相关章节的规定计量。2、劳务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劳务综合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调遣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劳务管理费、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3、乙方应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