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采样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培育员工的工作热情,改善员工的工作风貌,杜绝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的工作现象,明确员工的工作表现奖惩制度,本部门特制订《采样组绩效考核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采样组所有正式员工
绩效形式及内容1
1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得分的百分比计算绩效奖励,考核分数低于70 分的不计算绩效奖励
2 绩效考核分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月度绩效考核于次月 5 日前由部门主管整理并报往财务处,由财务计算出绩效奖励后同工资同步发放
3 绩效评分分为自我评分和上级评分,自我评分占绩效评分的 30%,上级评分占绩效评分的 70%;上级评分为上级评下级,普通采样员由采样队长评分,采样队长由部门主管评分,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评分
4 绩效组成:公司和个人各占 50%,普通采样员绩效奖励基数为 300 元,采样队长绩效奖励基数为 500 元
5 绩效奖励计算:绩效奖励=绩效评分/100*绩效奖励基数(注:绩效评分